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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一名香港中文大学的学生,暑假期间去新加坡旅游,可是,我做梦都没有想到,当我抵达新加坡樟宜国际机场时,竟然被新加坡警方扣留了,理由是我携带了几盎司的海洛因。 
   
  “林晓楠小姐,你知道,拥有和携带毒品在新加坡是一项重罪,对此你还有什么需要辩护的吗?”在经过几天的审理后,法官最后问道。 
   
  “法官大人,我是冤枉的!”我据理力争,“我是香港公民,一名在校的大学生,我没有携带任何毒品,至于那个箱子,根本就不是我的。” 
   
  “可是,箱子上有你的姓名,而且行李编码和你的机票是一致的,对此,你有何解释?” 
   
  “我想肯定是在香港机场托运行李时出了什么差错!”我的心在下沉,显然证据对我很不利。 
   
  ...... 
   
  “法官大人,陪审团经过认真讨论,裁定林晓楠有罪!”陪审团团长宣布道。 
   
  ...... 
   
  “现在,我判决林晓楠绞刑!”法官敲响法棰,高声宣判,“两天后上午九点,你将和其他罪犯一起在市府广场被公开执行!” 
   
  ...... 
   
  宣判完毕后,他们给我戴上手铐脚镣,然后将我关进了监狱。令我大吃一惊的是,在这个监狱里的犯人都是等待执行的死刑犯,而且她们全都一丝不挂!怎么会这样的!太恐怖了!正在我惊愕之间,上来两个女狱警,她们也不说话,三下五除二,很快将我也剥了个精光,然后将我关进了牢房。和我同房的还有六个年轻女孩,她们和我一样,都将在两天后被绞死。她们是:两个德国女孩,年龄在20岁左右,犯的是抢劫罪;一个中国大陆女孩,最多只有19岁,罪名和我一样,也是毒品携带罪;一个新加坡本地女孩,20岁,原因是和当地一个政府高官通奸;两个日本女孩,18岁,罪名是卖淫。 
   
  天哪,在这里简直什么罪都可以被判绞刑! 
   
  大约两个小时后,一名义务社会工作者打电话给我,说她受法官的委托将陪伴我度过这最后的两天时光,并且可以回答我提出的任何问题。 
   
  我立即提出上诉,可是她却冷冷的告诉我,对我的死刑宣判是最终的,是不可上诉的。然后我又要求她给大使馆打电话,她同意了,但她又说,这里是新加坡,不是香港,因此大使馆很可能也是无能为力的。后来我又问她,为什么要脱光我们的衣服?她回答说裸体是为了防止我们在接受绞刑前自杀。 
   
  天哪,简直不可理喻! 
   
  接着她告诉我,我将在其他六位女孩执行后最后被处死,而且是采用慢绞法而不是下坠法处死。她说采用下坠法,会弄断我的脖子,因此会死得很快,而慢绞法则不会,往往需要吊上十几、二十几分钟才会最后断气。而且为了延长我的死亡时间,狱方还会对我进行血液掺氧处理,让我的血液携带和储备氧气的能力成倍增加。据说这项技术还是新加坡的一项专利呢! 
   
  “采用慢绞法,可以最大限度地警示世人,防止犯罪。”她最后说道。 
   
  行刑的那天终于到来了,早上,我们被允许穿回自己的衣服,但是犯卖淫罪的两个日本女孩除外,她们只允许穿内衣。每个女孩都在哭,除了丛菱,那个新加坡女孩,她专心地打扮着自己,还时时对着镜子微笑。 
   
  “嗨!林晓楠!”她微笑着打招呼。 
   
  “嗨!”我感到自己的声音在颤抖。 
   
  “你知道等一下你会怎样被绞死吗?”她问道。 
   
  “听说是慢绞法,”我几乎要哭出来,“可是我不知道慢绞法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好吧,让我详细说给你听,好让你有一个心理准备。”她放下镜子,走过来,坐在我身边。 
   
  “首先被绞死的是那两个日本人,她们将从25英尺的高处坠下,脖子会立即被折断,所以会瞬间死去,一点痛苦都没有。接着是那个大陆妹,她将从更高的地方落下。然后是德国女孩,她们将同时受刑,双双在空中舞蹈,直到窒息死亡。而我,他们准备采用倒绞法,也就是将我头下脚上的倒吊起来,然后在脖子上系上绞索,吊上重物,看着我慢慢窒息,直到死亡。” 
   
  “好恐怖!”我惊叫起来。 
   
  “这还不是最糟的呢,最恐怖的要数你啦!”丛菱说道。 
   
  “他们会对我怎样?”我惊恐地问道。 
   
  “你的绞架是特制的,非常高,用来吊你的绞索将会有50英尺长,而且很粗,直径足有1.5英寸。你知道,绳子越粗,越不容易窒息,是吧?同时套在你脖子上的绞套会很松,不会勒紧你的脖子,而你的手将被铐在身后。晓楠,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了充分延长受刑人受刑时间而设计的,而其目的则是给观看行刑的人以最大的震撼和威慑,从而阻止犯罪。我曾经看过几次这样的公开行刑,有一位女孩至今还保持着记录,她坚持了33分钟才失禁,然后大约又抽搐了2分钟左右,才最后咽气。” 
   
  “天哪!” 
   
  “听说你还接受了血液掺氧处理,所以我希望你能打破记录,可惜的是我被安排在你之前执行,否则我倒是很高兴能看着你打破记录。如果你打破了记录,他们会敲三下鼓,不管怎样,至少你心里足可以感到自豪。” 
   
  上午7:00时,四名女狱警来到我们牢房,开始帮助我们做行刑前的最后准备。她们带来了我们被捕时暂时被没收的衣服,而那两名日本女孩却只得到一条白色小内裤、一副白色3/4罩杯的胸罩、一个棕色吊袜带和一双棕色长统丝袜。 
   
  我接过纸袋,象变戏法似的很快穿上胸罩和内裤,我的内衣都是黛安芬品牌的,白色,样子很朴素,只有一点点蕾丝花边做装饰,没有过多的花俏。然后穿上湖蓝色紧身弹力短袖T恤和经过dirty-wash处理的怀旧色系的紧身牛仔裤,裤腿略微呈喇叭型,脚上是黑色平头中跟皮鞋。我最喜欢穿这套衣服了,因为它能使我的身材显得特别修长、苗条,线条流畅,让我浑身都散发出年轻女孩特有的青春气息。记得去年在香港大学生模特大赛中,自选服装一场比赛中,我就是穿着这套普通得不能在普通的衣服而一举赢得了全场的最高分,从而为获得大赛的亚军奠定了基础。 
   
  大陆妹一边抽泣一边从纸袋里拿出衣服,看得出她的内衣是没有品牌的地摊货,原来她把毒品藏在胸罩里,所以随身带的几副胸罩都作为证物而没收了,现在袋子里的胸罩是狱方提供的。她的外衣则是一件翠绿色连衣裙,收腰,很合身。 
   
  两位德国女孩打扮得比较辣一点,白色tank-top配超短的浅蓝色牛仔热裤,脚上是银灰色半透明高跟凉鞋。 
   
  丛菱上身是一件非常非常浅的浅蓝色斜纹布长袖衬衣,衣服没有钮扣,是前面下摆处可以打结的那种,里面衬一件米色背心,而下面则是一条白色牛仔裤,紧紧地绷在圆翘的臀部和修长的双腿上,非常迷人。 
   
  8:00整,我们被反铐双手,带出监狱,徒步走向市府广场。刹那间,我感到是那样的无助和绝望!这将是我生命中的最后一天,最后一个早上!几分钟后,我将被绞死在市府广场上,在万众瞩目下被公开执行!我死时的丑态将会一览无遗,将会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天哪,21世纪的今天,怎么还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我们被要求排成一列纵队,并且是按照处死的次序排列,也就是两个日本女孩走在最前面,其次是那个大陆妹,紧跟其后的是两个德国女孩,然后是丛菱,最后是我。我们走过的街道两旁站满了人群,他们一个个看上去都很兴奋,口里不停地大声喊着“绞死她们!绞死她们!”。 
   
  市府广场终于到了,这里已经是人山人海,看台上,马路上,阳台上,行道树上,甚至屋顶上都爬满了人,大家都非常激动,许多人满面通红,吐沫星子乱飞。 
   
  我们被带进用黄色带子围起来的行刑区域,行刑区中央竖立着好几个高高的绞刑架,其中一个竟然高达五层楼,我想这个肯定就是为我准备的啦! 
   
  随着法官宣布行刑开始,人群静了下来,现在站在行刑区的,除了几名法警和几名刽子手,就是我们七个无助的女孩了。 
   
  他们首先抓住那两个日本女孩,将她们推向绞刑台,一路上她们拼命挣扎、反抗、大声尖叫,但一切无济于事,很快她们被推上高台,脖子上套上了绞索。这里的绞刑台的设计与众不同,有点象游泳馆里的跳水台,每个跳台前立着一个比跳台更高一点的绞刑架,因此行刑时,给人一种象“蹦极”的感觉,只不过绳子是系在脖子上而不是脚踝上而已。现在这两个日本女孩所站的跳台大约有25英尺高,她们在跳台上努力保持着平衡,防止掉下来,可是刽子手可不管这些,只见他们抬起脚,在女孩们光光的屁股上踹了一脚,只听着“啊!啊!”两声惨叫,两个女孩凌空飞下,仅仅一秒钟,绞索绷直,“咔哧”一声,颈椎折断的声音通过扬声器传遍全场,人群顿时象注入了强心针一般骚动起来,他们欢呼着、尖叫着、涌动着相互推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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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行刑 简报 20030322号